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506217****1022C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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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法定代表人 | 刘喜明 |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 |
企业注册属地 | 内蒙古 | ||
企业经营地址 | 内蒙古-鄂尔多斯-达拉特旗 -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| ||
鄂尔多斯市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,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,主要以房屋土木工程、建筑施工、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、玻璃幕墙、铝合金制作销售安装为一体的建筑企业,年建筑量在50000平方米以上,具有很强的施工实力。法定代表人:刘喜明。自成立以来,不断创新,勇于探索,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。公司保持着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自我发展的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一直走下去,公司领导层都是多年从事建筑行业。参加过多项大中型建设,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干部,并且员工的素质都很高,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也很强,机具设备也都很先进。公司机制灵活,工程质量优良,受到当地政府和城建部门的好评,并已列为全区文明工地试点工程。公司承揽多处大中型工程,并与客户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,工程质量及进度受到客户们的一致好评。几年来,企业经过技术改造,大量吸收高科技人才,使销售利润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。 公司在达旗地区乃至市内外建筑市场中,本着以诚实信用,效益双收的原则,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,始终在同行业中保持可喜的局面。 2009年公司承揽多项工程,其中有达旗兴达华园小区二期工程、阳光丽舍小区、兴达阳光综合办公楼及园丁园3#住宅楼、兴达华园1#商住楼等工程。该项目都位于达旗的中心地段,项目名称为“园丁园3#住宅楼及综合楼”、已完工。“兴达华园一期北段1#商住楼”,小区总建筑面积71586.88平方米,该项目为商业、住宅、综合楼为一体的工程,其中:园丁园综合楼及园丁园3#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2295.63万平方米,综合楼建筑面积31175.02平方米,楼高为9层局部11层。商住楼楼高为16层,1-3层位商业楼,4-16层位住宅楼,地下一层为停车场;阳光丽舍小区建筑面积12915平方米。公司依据达拉特树林召镇的现状和现开发小区所处位置,经最佳经济效益概算,全部按照安居示范小区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。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,建筑业面临更大的挑战,建筑公司全体员工将努力拼博,以领导为核心,加强凝聚力,内抓管理,外塑形象,使得公司办成一流的企业。 |